2025-07-01 09:42:47
关于报送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年度阶段性报告的通知
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: 根据《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》(大科规发〔2023〕1号)有关规定,现组织填报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阶段执行情况报告,具体通知如下: 一、填报范围 2023年立项的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应用基础研究、科技惠民项目(本次须填报项目名单见附件)填报,具体要求为: 1.2023年执行情况报告:执行期从2023年开始的项目填报,填报数据区间为2023年1月1日-2023年12月31日。 2.2024年执行情况报告:执行期从2023年、2024年开始,且尚未在系统内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填报,填报数据区间为2024年1月1日-2024年12月31日。 二、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在线填报。各项目承担单位(或项目负责人)及时与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对接,于2025年7月11日前通过“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”(https:// kjxm.kjj.dl.gov.cn/)点击“中期检查-中期检查申报-年度报告-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项目2023/2024年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”填报项目阶段性进展报告。填报完成后,直接提交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。 三、业务咨询 规划处 : 联系人:史一博 联系电话:39989827 法规处:联系人:翟 晶 联系电话:39989843 高新处:联系人:侯志芳 联系电话:39989885 平台处:联系人:曾繁聪 联系电话:39989856 成果处:联系人:沈诗琪 联系电话:39989850 联系人:崔 健 联系电话:39989850 人才处:联系人:李 岳 联系电话:39989839 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: 0411-39989833、15668605856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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