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1-24 10:20:53
关于开展2023年大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》(大科发〔2022〕19号)及《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》(大科规发〔2023〕1号)等有关规定,为加强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,现组织开展2023年软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1.网络平台填报。按照前期预通知要求,各项目承担单位(或项目负责人)在准备好相关材料、并与课题对接的市科技局相关处室沟通后,于2025年2月11日前通过“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”(网址https://kjxm.kjj.dl.gov.cn/)填报项目结题评估执行情况报告或报送项目验收相关材料(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)。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后,提交至项目归口管理部门。 2.形式审查。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,于2025年2月18日前,将本单位项目验收情况汇总后,通过系统推荐到大连市科技局规划处。 3.材料报送。验收材料在线受理,同时提交纸质材料。各项目单位在系统填报完成后,需形成1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及骑缝章,整套扫描彩色PDF按附件上传。 二、报送材料内容 填报表单以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中的表单为准,文字报告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。 参加验收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(模板附后): 1.项目验收申请书; 2.项目合同(任务)书; 3.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(按模板编写后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)、咨政报告、研究报告; 4.符合科技报告制度要求的技术报告(除表格外,文字部分按模板编写后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); 5.经费决算表(按设备费、业务费、劳务费三大类填写)及发票复印件等相关收支凭证; 6.审计报告(审计报告底稿无需提交,各单位自行留存); 7.合同书(任务书)约定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(含在研究方向不变,不降低考核指标前提下的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),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或科学价值的证明材料,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、专利、标准制定等证明材料,产品测试、检测及用户试用报告等; 8.可公开使用的具有代表性的项目照片2-3张,并附照片简要说明,嵌入word文档中附件上传; 9.系统表单填报完成后生成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; 10.其他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。 三、业务咨询 (一)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:39989833、15668605856、13840843342 (二)项目验收事项由市科技局规划处牵头、相关业务处室具体负责,规划处联系方式:39989828

附件:验收材料(模板).zip
大连市科学技术局
2025年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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