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辽宁省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具体安排
——初级入库阶段(4月30日前)。申请初级的企业登录信息平台(https://www.esib.org.cn/?from=err),通过“企业申报平台”进行注册,登录后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,按住所地准确填写对应的行政区域,根据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(2017)》确认企业规模,根据GB/T4754-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所属行业细类。
企业应对照标准创新型企业(初级)评价指标体系认定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估,自评结果符合要求的,企业登录信息平台,选择申报标准创新型企业(初级),企业根据各项指标符合情况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,须同时按要求上传承诺书,确认后提交,平台进行公示1个月,公示期间无异议则自动入库。
——中级推荐阶段(6月15日前)。标准创新型企业(初级)在自评达到标准创新型企业(中级)认定条件基础上,按住所地原则自愿提出标准创新型企业(中级)申请,企业根据各项指标符合情况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,市级市场监管局根据认定指标体系,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,通过的上报省市场监管局。
——中级认定阶段(9月30日前)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,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抽查,审核、抽查结果应当公示不少于1个月。公示无异议的,由省市场监管局商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标准创新型企业(中级)。
——高级推荐阶段(12月31日前)。标准创新型企业(中级)在自评达到标准创新型企业(高级)认定条件基础上,按住所地原则自愿提出标准创新型企业(高级)申请。省市场监管局根据认定指标体系,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,通过后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荐认定标准创新型企业(高级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