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目录(目录标题后加注页码)
1、企业承诺书。
2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》(网上提交,同时在线打印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名,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)。
3、依法成立的证件。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;近三年企业名称变更的,提供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(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可不提供证明材料)。
4、知识产权、标准制定、科研项目、成果转化和研发组织管理相关材料。
①包括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(附件1)、知识产权证书、专利技术水平证明材料、知识产权缴费收据(能证明当前专利有效的年费收据等)。证明材料依上述顺序按每项知识产权分类整理(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可不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和缴费收据证明材料)。
②企业参与制定标准情况。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检测方法、技术规范证明材料。
③企业科研项目立项材料。包括企业立项项目和各级政府支持的科研项目,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,对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附验收或结题报告。
④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。提供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(附件2),同时根据转化方式的不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可提供科技成果证明、成果转化测试报告、形成的产品或服务证明等。证明材料按附件中每项转化分类整理。
⑤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。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的具体说明,每一项制度文件需有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,文件内容和评价指标内容应有关联。证明材料按照四项指标顺序分类整理。
5、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证明材料。企业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、相关的生产批文、认证认可、资质证书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。证明材料依照上述顺序按每项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分类整理。
6、企业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。提供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及科技人员名单(附件3),企业在职、兼职、临时聘用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。
7、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。
①经符合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、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,并附研发活动说明材料。
②中介机构合规证明文件。包括中介机构合规声明(附件4)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执业证书复印件、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、注册会计师人数、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,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。
③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(包括会计报表、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)。
8、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(主表和附表)。
对涉密企业,须提供本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脱密证明,确保涉密信息安全。
(留存纸质材料需与系统申报信息保持一致,用A4纸胶装装订,书脊打印企业名称及技术领域,盖骑缝章覆盖所有材料)